東豐縣人民政府
編號:201900024
經初步審定,我單位擬對申請人馬小麗因繼承被繼承人邵廷友的全部份額遺產(兩幢房屋),房屋分別坐落于:(一)坐落于東豐鎮南街30,有一幢號35、房號4、混合結構、1-2層用途為營業的房屋,房權證東字認第048598號,面積129.36平方米的共有(房屋所有權人:馬小麗)房屋產權;(二)坐落于東豐鎮北街50,有一幢號146、房號26、混合結構、用途為住宅的房屋,房權證東字認第038823號,面積80.68平方米的共有(房屋所有權人:邵廷友)房屋產權。
根據第一順序人馬小麗、邵文甲、邵文生、邵文山、邵文強、王阿東、王阿寧、王阿囡稱,被繼承人邵廷友生前沒有設定遺囑,未與他人簽訂撫養協議,亦未以任何形式處分該財產。現邵文甲、邵文生、邵文山、邵文強、王阿東、王阿寧、王阿囡表示放棄邵廷友上述房產的繼承權,并且邵廷友的父母親先于其死亡。被繼承人邵廷友的上述遺產由馬小麗一人繼承。
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四條、《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》(試行)1.8.6.5的規定,現予以公告。如有異議,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內(2019年11月22 日之前)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。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我機構將予以繼承轉移登記。
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: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(東豐縣政務大廳一樓)
聯系方式:6208007 聯系人:劉力
公告單位: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
2019年11月1日